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工作职责
1.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医疗卫生、人口、计划生育、教育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监督管理等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;
2.推进爱国卫生运动、创建国家卫生镇和省卫生村活动、初级卫生保健工作;
3.负责镇医疗卫生管理工作,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;
4.协调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护工作,协助调查处理辖区内各种医疗纠纷;
5.负责镇公共卫生工作,包括卫生监督、传染病防控、计划免疫、健康教育、妇幼保健、社区卫生、慢性病和精神病的管理等工作;
6.执行、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;
7.拟订镇人口计划生育制度和动态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;
8.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;
9.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;
10.承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;
11.积极配合区做好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,贯彻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制度;
12.承办镇委、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说明: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归口该局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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