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拟订镇教育发展计划;
2.负责镇公办中小学和民办中小学的宏观管理、业务指导;
3.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、幼儿园、托儿所日常管理;
4.配合组织依法查处、取缔非法办学行为;
5.承办镇委、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copyright www.ss.gov.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安备案4406073010505 粤ICP备05101457
版权所有@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政府 http://www.0931hyrl.com
最佳分辨率:1024*768 浏览器 IE6以上